萍乡经开区关于人社系统、医疗保障系统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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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减证便民”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有力支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95号)和《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赣司发【2021】7号)文件要求,现将萍乡经开区涉及人社系统、医疗保障系统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