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及《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萍开党政办字[2020]17号)文件精神,现对经开区2021年度(7-12月份上交资料)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共计511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公示内容如下:一、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天二、反映问题方式: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及时向经开...
2021年萍乡经开区关于园区企业招用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一、申报条件1、本区城镇户籍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退休年龄内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2、失业后灵活就业人员并进行了就业登记。3、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申报材料(1份)1、申请人出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并复印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户口页;2、出示已登记本年度灵活就业情况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第2 、3、5、7页; &nbs...
区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各社会工作管理局:根据江西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及江西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44号文)和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通知(萍人社字【2017】5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我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承办机构全区就业困难...
一、政策概述对吸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全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就业扶贫车间和人社部确定的就业扶贫基地,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对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与城乡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的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1名城乡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二、办理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政策概述对入驻的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二、办理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三、办理流程入驻的企业、个人向所在孵化基地提交申请——孵化基地初审——区民生局就业科、领导及财政局审核——将到位资金拨付至入驻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