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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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概述
对依法依规确定的劳务中介机构成功输送劳动者到园区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给予劳务中介机构200元/人的就业服务补助。
二、办理依据
《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促进劳动力充分就业的实施方案》萍开管办字[2018]24号
三、办理流程
企业向区民生局就业科提交申请资料——区民生局就业科、领导及财政局审批——将到位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账户
四、申请材料
劳务中介机构或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补助提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成功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五、咨询及办理途径
1.窗口咨询
窗口名称: 开发区惠民大厅就业科
地 址:开发区苏州东街22号
工作时间: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电话咨询:0799-6777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