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委托社会力量购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实训基地服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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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与莲花县流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运营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公共实训基地),根据协议内容服务事项规定的要求,第一年为试运营期,经开区民生局对运营期间各项综合指标评估合格后再延续协议。2022年2月,经开区民生局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公司近一年来试运营公共实训基地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和综合评估,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现将综合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1、该公司在试运营期间业务量开展较少,未达到培训人数要求。如:一年来累计都只开展培训、实训7班次,培训人员233人。
2、宣传方面做的还不够。只是为了做培训而宣传,导致经开区有些园区企业根本不知道公共实训基地的存在。
3、检查中发现部分从事公共实训基地运营管理人员的社保在其他单位购买,而工资又在莲花县流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存在劳动关系不清不楚。
综合以上情况,该公司不具备再继续运营管理公共实训基地的相关要求,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作出以下决定:
1、试运营期间服务费用按协议约定的90%支付。
2、自2022年 3月1日起,解除与该公司签订的《委托社会力量购买萍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实训基地服务协议》,终止其服务协议关系。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
联系电话:0799-6777090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