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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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在本省行政区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农民工(指非城镇居民)。
二、政策起止时间:
2020年至2022年期间,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满6个月。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法人代表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者,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四、提交资料:
1、萍乡经济开发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2、补贴对象身份证、户口复印件、3、就业创业证、4、营业执照、5、进货单、销售明细服务清单(企业需提供企事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6返乡农民工所需证明材料。
五、受理部门:经开区民生局就业科
六、受理地址:经开区苏州东街22号惠民服务大厅
七、联系电话:0799-6777082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7:30(冬季)
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8:00(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