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概述对入驻的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二、办理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三、办理流程入驻的企业、个人向所在孵化基地提交申请——孵化基地初审——区民生局就业科、领导及财政局审核——将到位资金拨付至入驻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
一、政策概述对吸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全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就业扶贫车间和人社部确定的就业扶贫基地,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对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与城乡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的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1名城乡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二、办理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补贴对象: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二、申请方式:由各学校在规定时间集中向萍乡经开区民生局申请。三、补贴标准:1000元 四、 提 交 资 料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及学籍证明(含学生证)原件和复印...
申报条件:符合稳岗补贴条件(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企业可依法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另根据赣人社字[2020]173号文件精神,对裁员率不高于5.5%的中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100%。申报流程:1、窗口申报 企业经办人到区民生局惠民大厅失业保险窗口注册登录“全...
(赣人社字〔2017〕399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33号)和《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35号)精神,本着“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
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